經蘭州大學科技開發總公司申請、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準,原“蘭州大學科技開發總公司”正式更名為:“蘭州蘭大科技開發有限公司”。公司更名后,相關業務印章啟用“蘭州蘭大科技開發有限公司”、“蘭州蘭大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”、“蘭州蘭大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”、“蘭州蘭大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發票專用章”共四枚。
原“蘭州大學科技開發總公司”、“蘭州大學科技開發總公司合同專用章”,“蘭州大學科技開發總公司財務專用章”、“ 蘭州大學科技開發總公司發票專用章”一并作廢。新印章執行日期為2013年3月1日。公司所有對內、對外文件,資料,開據發票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稱,但公司賬號、稅號不變。
蘭州大學科技開發總公司
2013年2月26日
|